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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在一回头的时候,感觉阳光刺的眼角隐隐约约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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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ovember

old city

时间。地点。人物。
起因。经过。
结果。
 
无因不果,无风不浪。忽然遇见相信前世今生的意大利男子。卷黑发,矮胖,然而头发末梢带有无数的艳遇可能。说话的时候有美式的卷舌音。对于这类敦实的男人,我着实没兴趣——虽然他亦步亦趋,小心翼翼,我亦掩不住淡淡倦怠与疲乏。直到他目不斜视说起previous life.我想起有人说,前世,我是一朵莲花,站在水的中央/用沉默的目光,注视岸上的风光/今生,我是一只蝴蝶/落在你的肩膀。我在那一刻,魂游天外。我在想,蝴蝶会不会因为前世的记忆而多流连在莲花上,然后悲伤的发现,原来,它要的不是这一枝花?想毕,对他温柔一笑,说,have a nice day.
 
在狭仄的绿色出租车里,有看似强悍的铁栏。操着白话腔调的小男生在听一众粤语老歌。从《偏偏喜欢你》到《朋友》再到《真的爱你》,还特别重复听《朋友》,路旁是旧时风景,也并有黯淡飞舞的蚊子,在冒着扑扑冷气的车里起伏,也似依稀看到带着礼帽的十七岁法国女生跟将要结婚的三十岁男子纠缠过的越南街区,氤氲在记忆中的缠绵,渺渺消失在街的尽头。
 
强悍的德国人说,it's always so noisy in China.是的,无论在哪条街道,无论在哪部出租车,你能听到不绝于耳的一定是收音机永远亢奋不知疲倦的高潮声音,还有咬人心弦的交流电的buzz声,还有熙熙攘攘的脚步,细碎的埋怨,自行车的铃声~那是Developing country 的声音。
 
我默默地想,是的,这里跟安静的欧洲是多么不同。但是,但是,最大的不同好像不止于此。总有一个,是最明显的。
 
很多很多年前。似乎是很多年吧。逃了火车票去北京,大约只有十九岁的样子。整个夜晚,逡巡在不同的车厢,看到灯火通明的油田,看到一片漆黑的山海关,看到陌生世界的芸芸众生,看到自己的隐约的梦想。哪个生命中的企盼不最终都变作了回忆?那样扳着指头数去北京的日子的时光和在北京的日夜,如今想来还是如此清晰而真实。所以,它依然是初恋情结的一种,地安门的虔诚,北大门口的酒吧让我知道有些东西是我的城市没有的。
 
但是,但是,总有些什么,是最最不同的。明显的区别,却叫人说不出的,那个真实存在的,什么。
 
所以,在下了火车的一瞬间,我明白了,是天,是空气。北京,从来没有那么清澈的空气。在最晴朗最温婉的时刻,也依然如此。我不是在抱怨,也不想引起争执,只是它如此真实而深刻的存在在我的心里,也一并化作最深刻的记忆。广州亦然。
是一个old city 该有的矜持和不协调,穿着随意的男男女女有奇怪的眼神和脸庞,身体小小却充满威胁的张力,当我再一次真实的感受广州,我只是捂住口袋,不希望丢掉手机。上下九,流花,琶洲在我的心里,有奇怪的嗅觉蔓延——是珠江的一头有排污的管道,却在近五米的地方设置人行道,看结构有点滨江大道的意思。呵呵。
 
真是苛刻。
 
不喜欢广州,那样喧嚣,那样不雅,那样充满了小偷,杀手,吸毒人,饕餮者的城市,却也有她迷人的地方,像被毁了容的妓女,其实也有美丽的微微上翘的嘴角。也大概因为有一群还算认真工作卖力气的男生吧;也大概因为是有越南感觉的地方,或者可以吃到很正宗的马来西亚饭,也还因为一些怀旧的情结跟一些难舍的心结。还有,真的爱你,这首歌在这里听来,很应景。
 
我想,我是爱这种喧嚣之中的beyond的歌的。因为在喧嚣中,就变得更加明亮与愉悦。
 
很多年前,小舅有个女友,我大概只有八岁,还是十二岁。
家人问我对她的印象。我说,她很明媚。她长得很明媚。
所以,这个在语文里大概叫做“通感”的修饰手法,很作祟的应用在我最深刻的很多记忆之中。
 
所以,在我的内心深处,欧洲跟这里最大的不同,不是安静与否。每次去的,也是热闹大于安静的地方,因为骨子里,我是爱热闹的人,害怕荒凉,虽然也享受孤独。
 
只是,只是,只是。
欧洲有四处飘香的咖啡味道啊。
我不是依赖于咖啡的小虫,然而那味道是无处不在的,由不得你的。
依赖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生活态度,只有当它消失,才骤然发现,原来一直在身边的,不再,不在。
 
old city.old cloths,old fashion,old love.
8 November

old

old man.
old city.
old cloths.
old love.
人,渐老。
城,依然。
衣,已重。
爱,旧欢如梦。
22 October

小野丽莎

“夏天已经延续了五个月了,这样下去,今年将一夜入冬哈……”
法文课上,被戏称为高分徐的瘦小老教授抑扬顿挫的说。
“今年是1837年以来夏天最长的一年,突破了……”
超市里,搂着大瓶矿泉水的我心不在焉再次听到“五个月的夏天”这个说法。
夏天长一点,也没什么不好吧……我淡淡的想,看窗外堆积的云,阴沉的天,这是一扇落地的玻璃,地址,是莫干山路看来旧旧的厂房里意间明亮的画室。
另一处的熟稔的朋友/家人都说已经很冷了……而我还是穿无袖的红色T长的牛仔裤,虽然不辞辛苦的穿了短靴,也不觉得应了景,反而热。
耳边交重的有喧嚣的rolling stone合集里的某个率性男子和我的IPOD里娓娓叙说的Lisa ONO。
 
交错的音乐,交错的视觉,交错的时空,交错的心态,交错的季节。
 
画室里,有安静眼神的男子问,你也画画么?我说不,他便继续安静地看他的书。
临别,我将目光凝聚在涂满抽象油彩的门柱上,说,谢谢。
我不知道我要感谢什么,他却也明了的点点头,老朋友一般,再来。我注意到,他的灰色T有油彩的印记,旧的卡其裤子有些许褶皱,眼角有微弱的细纹,然而手指修长,指甲短而干净,眼神清澈而不暧昧。也有瘦的手臂。
他的画里,有被蝴蝶谋杀的男子,有举着枪穿着民国女学生裙子的女子,也有百转千回的大红色暗绿色草绿色抽象画,好似高空俯瞰的街道,又似人体内部的血管走向图。
所以,你怎么知道一个眼神安静的人,内心在想什么?
我竟不能归纳他到底是现代派的风格还是后现代的主义。大约艺术竟是被人理解才会大卖的吧。
 
老式收音机似的Rolling stone 带着喧嚣的80年代风格,渐渐安静下来。我用手轻轻碰触厚重的我喜欢的两根门柱。却吃惊的发现,原来只是巨大的纸卷。浓墨重彩似乎还未干,撕裂着,呼啸着夺面而来,叫人想起Monica Bellucci的不可撤销。
耳边,小野丽莎唱完了you are the sunshine of my life,也唱完了Moon river,开始唱La vie en Rose.于是,一切不一样起来——我想起上次在德国乡间的高速公路飞驰,同行的傻孩子A和他俊俏女友对飘雨的天气都很不满,索性飙车发泄不满。于是在190的车速飞奔时,LA vie en rose适时地响起,窗外即是玫瑰色美丽雨丝与暖炉鹿肉的融融……
……又是一个雨天,不必在塞纳河(La seine)左岸,苏州河边也有一个被朋友批判椅子跟环境不搭调的Cafe.桥是相对于河而存在的,只是近旁没有一座桥可以让左岸的你从望远镜里见到对岸的我。
雨渐渐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顺着玻璃丝丝流下,空气里流动着潮湿的思念与甜蜜,虽然面对的是我有点不爱的达利风格的画。油画制作的门柱不再狰狞,油彩似乎开始流动,周遭的空气变作粉红的,天蓝的,墨色的雾,舞动,摇曳。
是我喜欢的雨天。是我爱的潮湿。是我愿意倾听的慵懒与性感,此事,与任何人无关。
 
泰安路。
我从路的一头走到了另一头。
西班牙风格的建筑,挤挤挨挨的被圈在人为的门岗里。晴好的下午,打着盹的气质恶俗的上海老女人尖着嗓子问:喂,租房子么?我说不。看过房子就走。她莫名其妙烦躁不安。呵呵,善于发现生活的不美,也不容易。却也还是没有作声,紧紧盯着我,就算了。
看过整体,看过细节,我走大门出去。
迎面碰上骑着自行车的异国男子,带着可爱的BB,身着简单,吹着口哨——
那样美好的下午,我有点嫉妒那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这样的天气,依然在听小野丽莎。彼时的左岸香颂,悠悠优游,从左耳飘向右耳,又从整个肺腑间穿过,在眼睛跟阳光接触一瞬间,化作空气,消失在愉悦中。
 
一点点颓靡,一点点任性,一点点自恋,
一点点不为人知的小喜悦,一点点只供你我分享的秘密,
一点点怀念,一点点放纵,一点点信马由缰的野,
一点点想要放弃却又热爱的矛盾,
一点点流年,一点点惆怅,一点点法式,
一点点出众,一点点游戏,
无关天气,无关心情,无关暧昧,无关高雅,无关语言,无关季节,无关冷暖,无关酒,无关咖啡,
无关年纪,无关大众,无关流行,无关的无关~~
 
如果你把它看作与己无关,它最终也就与你无关。
 
喝酒的时候,我听小野丽莎,喝咖啡的时候,我听小野丽莎,喝水的时候,我听小野丽莎,抽烟的时候,我也听小野丽莎——
穿球鞋的时候,我听小野丽莎,穿拖鞋的时候,我听小野丽莎,穿裙子,穿靴子,不穿衣服的时候,我也听小野丽莎……
要是说它有什么好,我不知道。
我的状态,很放松。
我知道,她的声音,让我,
很放松。
 
不想去想什么解构主义,什么表现手法,什么音乐杂糅,什么后现代,什么Bossa nova,有的没的,没的有的,我就盲目地放起她的歌,任一室音乐流淌,想象这里是三十年代的老房子,有落地的窗,暗色的家具和地板,爱人也许在旁,也许不在,窗外或许有阳光照进来——按照我的性格,我会更喜欢阴雨缠绵的午夜吧。
 
只是,它在我的骨头里,化作黑咖啡的因子,渐渐提醒,那是一种,瘾。 
这一切都不再重要,我只要慵懒的,随意的,些许颓靡的她和我自己。
 而她,变作爱的女妖,纠结在我的长发里。
17 October

天舟的小波普

这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够diao吧?
天舟是朋友的来着,此作品版权转发,欲再转发者请提前通知。
16 October

挫·败·感

年少气盛时,我在广播台做节目的本子上写很有杀伤力的文字给新入台骄纵的播音,说伊散漫,不懂得掌握文字的感觉,让我失败,而我的字典里不允许有失败二字。当时有人劝我,不要那么尖锐,因为大家都不是专业选手。我还感怀于那人的宽容与忍让。(虽然结果是那傻x恶男其实想要泡这个新来的姑娘,咔咔)
转眼,居然有快要十年了。
郑秀文唱,那时候听爱如潮水……我在想,听爱如潮水,是在那一年?
一个人的时候,容易把自己活成哲学家。因为孤独袭来,就该反省与自嘲,就该挖掘与重生。
 
米国的丫头心情不爽,居然是因为她抛弃了一个人。
她说,我觉得挫败。
我一头雾水,难道不应当是那个人挫败么?
这个孩子近来任何的事情都可归咎于三个字的感觉“挫败感”。
虽然话题远兜远转还是回到了我们热爱的Chanel和D&G,但是这个大圈也实在太大。
我从倾听到担忧到劝解到愤怒也只不过短短几分钟而已。
 
呆在浮躁的城市,你不会有太多温婉的宽容。虽然知道这样不好,但是憋出来脸上的几个大包总比期期艾艾的向张怡筠述说强的多。因为比较实用——这个时候,你也可以选择喝王老吉,嘿嘿。
我要说,我最近也很挫败呢……
但是是为工作吧,有个接近百万的case顺利拿下却还在啃不到五千欧的小小单子,对方居然还提出要给他洗脚!(你不会认为这是真的吧,哈)……
买了很好看的水貂毛小小酒红色皮草用来做领带,居然没法缝什么珠珠片片~
还有给型男写情书居然一直发不出去,原因是,人家还没有开通那个电子信箱~~~K,什么世道!!
 
殚精竭虑的想呀,还有什么值得挫败的——
有了我也不说,知道我也不写,因为越写越挫败。我的建议是,看恐怖片。或者买长靴子。
练勇气。增加赚钱动力。有什么不好。
或者养个宠物,八零后的小情人之类~HoHo~~
总之,奔三的人了,要么优雅,要么妖孽,成型也该成型了。
别告诉我,你成了个优雅的小妖!
 
至于挫败感,态度很决绝:打死我也不说~
或者大骂,你丫的,去死吧。
 
————————以上采自生活度67.5%
11 October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人生若只如初见,
何事西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
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
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儿,
比翼连枝当日愿。
  ——纳兰性德
10 October

Recently

本季大热,
什么颜色?
9 October

A song from Yue

what blessed night is this?
Drifting down the river Qian
What auspicious days is this?
Dreaming beside my prince
Too bashful to stare
A secrect I cannot share
My heart fills with longing
To know you,dear Prince
Trees live on mountains and branches live on trees
My heart lives for your heart
but you do not see me
Do not see me

I can love you with all that I am.

The breathless whisper of a single verse
And loneliness blossoms within my heart
the shinner of a single deream
And my world is undone
The memory of a single tenderness
And the Sting of love reignites my wounds
In the moment when a single tear falls
All hatred becomes a distant blur
I can love you with all that I am
But even this cannot return you to me
From now on I will live as a shadow
Forever in the past.....
8 October

此生太沉重,愿来生珍重——夜宴·The Banquet

 
在一鼓作气,再顾三顾都没坚持看完《无极》的情况下,我在思索到底要不要去影院看夜宴。一思索二思索的,就等到了清晰版的DVD.(感谢华谊兄弟,感谢邵氏电影,感谢文隽,感谢曾志伟……)
也还好呀~Shakespeare的味道也都还在,就是照猫画虎的欠缺总还是有。
叶锦添真是厉害。病态美跟血红色的衣服搭对,端的和谐。我从来不以为什么舞美灯光可以突显人物性格,这一次还是不例外——但是整个电影的色调还是能够很深刻打动人的内心:凝重,隐忍,固态的沉重之中流淌的是不肯安静的欲望;流泻便也罢了,却只是箭在弦上,尚不知方向,所以,隐蔽的欲望最可怕。
叶锦添用高调的红涂在婉的眼角,所以她的眼睛一下子变得靡靡而暗含杀机。叶锦添把她们的嘴画了点点的朱红,于是语笑嫣然顾盼生辉与最毒不过妇人心就由得她们发挥。我很喜欢的一个细节是,厉帝走路说话及至早朝种种时王冠上的珠帘随着头部摆动而发出撞击的声音。这个不管他是同期音也好还是后期采集录制也好,都是个完美的细节。首先,它证明舞美的制作上,这个东西的材质不是一般的塑料——当然也不会是真的珏或者翡翠吧我想,这种质感是有历史背景的大片不可缺乏的贵气;其次,它的撞击声更加证明皇帝作为九五之尊开口时周遭的安静,这也是要皇权君威的最好证明。
太子无鸾因为实在太帅,我基本就没注意他的服饰,只是很记得他眼角周遭的淡黄绿色眼影,我想不通为什么在那个部位涂那个颜色。事实证明,像吴彦祖这种男人,完全应该裸体出镜,因为没有人会记得他穿了什么。——另一个极端青女,则是我每部电影里都会忘记的一个人物之一。有她也好没她也好,完全是剧情需要。或者是为了之后的海报宣传养眼,换个新人一样可以演的很“好”,我的意思是,这个角色是实在没有发挥的余地。只是新人不会那么有噱头罢了。很遗憾,青女的服饰也因为我太过于专注的盯着婉和厉帝看而忘得一干二净。
剧情因为不是咱们自家原创,我就不说啥了。沙大师的名作谁还敢吱声,又并,及至引发的“恋母情结”也是我喜欢的心理学故事,所以推崇备至不敢说,至少是看不厌的。
 
时下大部分媒体对葛优的演技有怀疑。沪上媒体基本采用对比手法:不说葛优演得怎么样,只说观众大笑的次数——譬如广州点映,观众笑场七次云云。
让我大笑的只有那句:你贵为皇后,母仪天下,晚上睡觉还蹬被子。
让我非常不理解/不舒服/很想跟编剧理论一番的是关于冰火那段对白。厉:你就是块冰,我也把你含化了;婉:如果我是把火呢?厉:那就吞下去,暖心……我怎么听怎么都不明白,是共产党员的暗号?还是剧情发展的“另类”需要?还是剪辑师给剪错了,原本还有很多句台词?
这样的本子,无论谁来演,大抵都很搞笑。黄小明因为不算大牌明星,就不说他什么了,除了那句:“哥哥心里有你”实在让人费解不得不提一下之外。
我很不喜欢的一个情节是,无鸾跟婉先后向卖毒药的老头咨询——或者说老头自己爱显摆学问介绍天下最毒的毒,接着他又说其实最毒的毒药是人心。如果是王家卫,我猜这段里,老头不会把答案说出来。王家卫擅长的是云里雾里但最终让你明白他要表达的感觉(参见《东邪西毒》台词:http://blog.readnovel.com/article/htm/tid_29738.html)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太直接,虽然受众是大多数,通俗是通行证,但是冯小刚既然你决定玩儿正经的,那就一并改过来,矫枉过正反而是我欣赏的态度。不过大概也要看他最终极的目的地,如果是嘎纳,可以再虚一点;如果是好莱坞,那……就随便怎么着吧。
 
又远了,年纪大了,说话就罗嗦。我本来想写的只是无鸾跟婉的爱情的来着。看见标题才想起来,我又径自远兜远转了。
因为喜欢吴彦祖这张无与伦比的英气脸庞,连带希望他的戏多一些。可是,这毕竟是一部“勾心斗角”的片子,不会侧重于缠绵悱恻的爱情。甚至在一开始,无鸾就已经在远方。我知道,那是因为,他心爱的她嫁给了他的父亲。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不知道反过来说是否适合。我想她是没有预知自己的死期的,只是在那样一个阴郁的飘雪冬日,径自恍惚,絮絮的念起从前的小名。婉儿,是任何一对恋爱中的人才叫得出的好听的名字。哦,不,上官婉儿除外,呵呵。是怀念么?还是诺大的宫廷只剩一个人的落寞?如果此时厉帝还陪在身旁,能够魂牵梦绕的就只是权位罢?
或者本来不该相爱在帝王之家。你和我相约转世到布衣的轮回里,稳稳的扎实的经营上辈子没有完成的心愿——大概也难,因为孽障太重。又或者,带着前世的记忆,轮回也变得不轻松。眼角的红色脂粉还在,惹得下辈子无端端的妩媚妖娆多姿,竟无法安心的作一个平常女子。
平常女子有什么好?终日惶惶的,不过是柴米油盐;三千宠爱又有什么好?一朝人上人,他朝阶下囚——再世为人,委实累人。
忽然想到,这个本子如果给李碧华,不知道会成什么样?
结局是我喜欢的结局,婉死在越女剑下。整部电影太过于白话,像明了的《故事会》。唯独这个结局,让人有了一点想象的空间。记者会上,有观众问冯小刚,谁杀死了婉后。冯说,谁?我呀。我为这个答案较好。因为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大概会回答,去死吧你,看不懂别装蒜。当然,前提是,我是导演。现在,如果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大概说:一般人我不告诉他——或者,地球人都知道。嘻嘻。见仁见智,娱人娱己吧。
 
综上所述,我爱的夜宴,因为叶锦添,因为章葛二人的演技(此处略去一千字,因为报章评论很多了),也因为吴彦祖的男色。
还有,整个剧本的英文版,请大家注意看,那翻译真的是没得说。信、达、雅,境界都出来了。
28 September

神秘QS

这个家伙很神秘,常常一嘴的术语鼓励我。。。。
我尖叫,我呐喊,我……
你能留个啥脚印不?
还是你是走雷锋路线的?
 
27 September

Dreaming of····

Nepal!!!
who is taking me to Nepal?
It is one of the best dreams recently.
the cost is only about 4,000RMB,including round trip tickets.
The expenses there would be very cheap.
But be careful,that is not price for golden week~
 
I'll bring my camera ,take photos of scenery and you,
you just need to be a ——
DONKEY~~
 
HIAHIA.
 
to 亲爱的许屁屁,俺现在还在上海呀,九月第一天回来滴,然后不断迎接街头和电梯里的艳遇,大连话叫:磕了~
25 September

原来

一直嚷嚷要去的莫干山路,都因为实在懒得搬三脚架跟每次都会磨肩膀的大炮机而作罢。
这一日,心血来潮,约上数个“槛内人”,因为有约定,就不好偷懒。
特地找出既不像裙子又不像裤子的裤子,只为有点艺术青年的范儿~西西。及至今天又在摄影器材专店看到摄影师专用马甲,挺像弄件穿穿~
亦穿好舒适鞋子,准备远足,走啊走,沿着苏州河,走到我的艺术“圣地”。
 
可是,可是。
只得十几分钟!从我家到莫干山路,只有十几分钟——我昏死,不再醒来。
盼望了多年的远足以及该远足未到来的之时的偷懒打盹居然在十几分钟完成。
 
昏倒昏倒昏倒昏倒彻底昏倒!
不过片片是很好看滴~期待吧。还有巨多看上去很有范儿的艺术青年举着大灯大罩小模特步行我之后,我心忖着,切,我就住这儿呢——感觉有点埃菲尔铁塔就在五十米之内的样子,hoho。
还有就是站在草里拍片,为拍得草长莺飞的效果,被咬了一腿的蚊子大包。
我恨我是O型血!
 
下周,苏河艺术中心,再见(想起小周的新专辑,再见范特西?)
hoho,有愿意做人体模特者赶紧报名,注意,有裸拍哦~还要给我扛包包和架架。
18 September

失而复得。

善感的人,长于文字抒怀;
善摹仿的人,多有形体技巧取悦;
善爱的人,往往情丝不断缠绵人间;
善回忆的人,老天是否一直肯给失而复得的机会?
 
2003,十月。
我们在阳光刺眼、初秋微凉的风里轻轻拥抱,他要走了,而我也是蜻蜓点水在他面前只一停留,就再度离开。
我们的心里没有不舍,更多的是彼此将要开始的新生活的向往。他要去最危险最昂贵的城市了,呵呵。
高高瘦瘦的身形,背对阳光却很朝气的脸,也有一点点诡秘的笑容,坏有一点一点,却是我的青春时代最好的佐证。
我一向认为我们是如此接近,接近的如同宝玉和湘云。呵呵。我的“爱哥哥”,我看着他在花丛中飞过,轻灵的,不留恋的,有些许凉薄的,从不停留在任何一朵花上。
他有倾心迷恋的女子。那必然是神秘的,有很多风情的女子。有点格格不入,有点落寞,须得尖尖下巴,撩人眼神。
我但愿自己也是见证他青春的人,那些风里的争执,避而不见的龃龌,轻轻地叹息,怎一个暧昧了得。
他是我心头的痛,不很锐利,却慢慢的,漫漫的,像运动过度以后,肌肉紧张的酸痛。次日清晨醒来,可以接受美好阳光,然而却是痛痛的,若有所失的,痛。
 
2004年,5月8日。
我的二十五周岁生日。
他打了电话,从遥远的伦敦,之前也收到他的巧克力和香水。一直在用的,Versace的baby pink.我将这些拍成照片,唯恐“好花不常在”。可是,可是——
可是,越洋长途打到一半,彼此就断了线。原因不记得了。大概这个叫“注定”。
 
从此便断了线。因为我自己的固执,倔强,容不得半粒沙子的个性,也因他一点点的随性,不羁吧。
有时候时间是个圆圈,谁也料不到前半生相依为命,后半世或许永不相见,又或者机缘巧合,竟然成为亲密爱人,譬如板儿和巧姐,须知,十年才得同船渡呢。
断线便也断线。我的八百多天还不是精彩过活。只是在很多个将醒未醒的黎明,会看到他模糊的脸,白色衣服,永远是白色衣服,修长手指,修长双腿的男子,白衣胜雪,大概影响我太深。
再后来看到无印良品,觉得就是他的衣服跟裤子,也在听小野丽莎了。。。。
 
2006,9月15日。
九月是我爱的季节。因为齐豫唱,九月的高跟鞋。七月也是,只是七月是被宠坏的孩子,溽热,潮湿,永不善解人意,一味要求你对他好。——然而痴狂,便也真性情,大哭大笑,大起大落。
周末,还是没有爆点的在南京路混。看到MSN上一个ROY闪烁,我以为我瞎了。
是他,他说"I'm Back"。这高调的无所修饰的心无城府的一句,想必是他没错。
我说,你欠我一个解释,两年半的时间,你让我凭空担心。他说"I'll call you back in 5 minutes".
5分钟后,他打来,依然是越洋长途,依然是好听的男中音。
对于这许多时间,对于这许多中间溜走的时间,他也只淡淡提了一个原因,语气淡淡,人也散散;还是曾经骨子里傲慢的少年,凭空却增添诸多成熟的痕迹。言简意赅,却非常明了。
然后淡淡的问,最近在听什么歌?可有小野丽莎?我的手机里现在是她的歌——我心下一片茫然,这个是“灵犀”还是别的什么呢?
我说,很多年不见……他笑,哪有很多年~
他脑子里是清楚的。他说,我有看你在天涯上的文字,我都看了。
我的心里有莫名的哀,因为天涯,早已不去了。可是我心里有喜极而泣的欲望,那个熟悉的他,何曾有半点改变?而我在他面前,也又变成多年前的一个善于抒写的女子。
我们用毛笔书写的信,我们彼此大笑,我们看过的电影,我们谈论过的一切~
女人是感性的动物。我因怀念觉得分别多年。然而也只不到1000天,大概我已太习惯彼此通联善意嘲讽对方的小日子。因那一路走来的风景里全都有你入画,如今没了,叫我怎能不思量。
他也是感性的,我深信不疑。感性而善良,亦善变。
老天,给善变的人更多不同的生活吧,因他,是我心上的朋友。
 
那些做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
不能再续。
14 September

LaMaison' night

几周年店庆?
城中潮人滥人猪人贱人闲人美人无聊之人统统再度聚首,尽管总体看上去雷同,但已是另一重天地,彼此不熟稔的一干人等,伪装高潮的大笑与热闹,仿佛夜夜笙歌与肤若凝脂从来也不冲突。
有人在MSN上用“很久没去baby face”来昭示自己近来的安宁,不知道茂名路近况如何,我不笙歌也亦久已~呵呵。今时今日的新天地,酒光映红人的脸颊,裸着后背的小肉美女散乱着一头金发,迷离美丽却也天真无邪,是叫我爱的那种美丽。
我只保守的红衣黑裙,符合Party主题耳,烟视媚行不如锦衣夜行。亦有超多的男子穿着随便,叫人恨恨——怎么那个穿的随便的不是我。
法兰西的LaMaison老板操着很强奸耳朵的英文向台下一群吼叫的上海女人致谢,说几句有意思的笑话,女人们尖声厉笑,并不能听懂他语气里的嘲谑~呵呵,可惜一副美丽皮囊。
香槟的气泡在血液里噼啪爆裂,酒精一点点爬上眉梢,眼角唇边就都有了桃花的氤氲。
于是跳舞,不如跳舞,甩脱若干暧昧眼神,放弃淑女做派,因为长夜苦短,人生苦短,快乐苦短,嫌寂寞太长。
跳得靡丽,跳得神经质,跳得专业,跳得扭捏,跳得无药可救。
整个过场平庸乏味,无非是谁倾慕谁,谁秋波谁,谁挑逗谁,谁转身扬长……而窗外,一派秋雨,挥挥洒洒,应了那句“天若有情天亦老”。
亮点却是那个一直媚笑微微的法国女生。让我当面赞美丽,是真心也好,是客套也罢,她却很认真表明,不,美是由内而外的,看我敷衍,就很急,拉住我的手,一双柔荑温暖有力。我真心的笑,你很好,我也很好。她也笑。遂结为朋友。
然而心里,我的想法是,我信,你信,男人是否相信?
——管它,男人的想法有很重要么?
7 September

美文赏析-忘却就是一场放生·张悦然

最后一个早晨,我在电脑前犹如播撒来年春天的种子般打下这些字,外面雪下着。这一年的时光就这样,犹如一只白尾狐狸,狡黠一笑,纵身跳入烟霭弥散的大峡谷。在那里,去年和前年将重逢,它们是非常相像的两只动物,和从前每一年诞生的动物们都相像,一起住在不染尘埃的桃花源头。只在寥寥无几的夜晚,我们曾听见往事的兽从渊底发出嘶叫。踢踏声切切,多少次我们以为这些困顿的兽就要冲破屏隔,跃到我们的眼前。
 
恐惧是因为,我们以为那些时光畜养的兽被囚禁着,因为不自由和愤怒,它们吼叫。我们却不知道,它们从离开此时,遁入往事的那一刻起,就是自由的了。它们在另一个溪水潺潺春光明媚的世界里追逐嬉闹,了无烦扰。
 
忘却就是一场放生。你应该如此,因为你知道,无论怎么做,都无法锁住那些奔放的兽。你们的爱也许曾被养育成一只含情脉脉的梅花鹿,一尾通体透明的金鱼,一头坚韧沉默的骆驼。一段被称作缘份的路走到尽头,你们道别,然后你看着它们纵身跃入深渊。若万事都有灵,是一匹马,是一只翠鸟,是一颗贝壳,是否你会更珍爱它们一些?也会更快乐一些,因为弥留一刻你会被引向一座茂密的森林。如你料想到的那样:鸟儿在头顶盘旋,小鹿跑过来与你亲昵……它们都是你的老朋友,你好像回到了家。当然,你一定会住下,归于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这是自然的法则。
 
我在和冬天里远行的白尾狐道别。它生于乙酉年,是一只非常忧伤,瘦骨伶仃的小母狐狸。因她天生貌美而柔弱,我放任她去寻觅爱,享受爱。于是长大后的她总是一副慵懒的模样,也没有什么野心。她和二十出头的我,我们像逃课一般离开吵闹的城市,在郊外这么过了一段,非常静谧。此刻我在为她的离开而神伤,因为我再也不会畜养那么一只温柔痴情的狐狸了。我闭上眼睛,静等下一只动物诞生,但愿它足够勇敢和凶猛,帮我驱走此刻的虚弱。
4 September

回程——色女篇

我,这次去了向往已久的Luebeck,这个奇妙的古城,居然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从十五世纪就保留下来的建筑——而建筑,正是若干我所爱的一项,呵~建筑是我的最爱,建筑是我的生命所在,而他们跟巧克力一比——就太微不足道了……
轰烈烈的二周,爬也似的爬过去……

     为什么轰烈烈?因为实在人势旁杂,谁与谁说了说什么,如若不是有谁特别记录,谁也记不下。
为什么说爬?因为好比地震于我,小震级的可以是新鲜体验,倘若每日都生活在这样的动荡与奔波之中——请饶了我吧。
最受不了喝了猛料般的日本人,每日里从清晨见到便已精神抖擞,至傍晚六七点钟,北欧妖冶的日光仍一如上海三四点钟般光亮,众人均已萎靡不振之时,些微秃顶的他——们还依然神采奕奕,让人心生感叹。同样是亚洲人,咋就那不一样捏~
      远了远了,远兜远转,还需回到现实,要写的不过是回程
回程之漫长,漫漫十七八个小时(要算上因爆炸引起的恐慌而进一步造成的漫长检查与等待还有转机中的等候)波音大飞机仿如破火车,在空气中摇啊晃阿,忘记来时的辛苦,全在座位里,看自己两周来不费吹灰之力攒下的肚腩上的一圈横肉,心忖,我这又是为了啥。

又远了,真正要说的,是左手边宇宙超级无敌之大帅guo。该帅哥不笑呢,大约有二十七八,一笑,大约只有七八岁。是全世界女人都热爱的brad Pitt型美男。是黑色头发黑色眉毛黑色眼睛没错,却是道地的亚平宁半岛style,走意大利路线没商量,鼻梁高挺,眼窝深凹,叫人看了忍不住便要保护。女色时代的真正来临——不是莱卡那几个假娘们儿就撑得了台面的,面前这位帅哥,身材修长(187cm??)屁屁挺翘,肩膀宽宽——实属旅游必备之佳品,嘻嘻。嘴么——就不用说,用上我形容词里的最高级——就是好看得让人想亲吻的嘴……唇~衣着么,藏青色开司米线衫(上海地面温度三十,热不死你才怪,虽然我也有穿刚买的Joop!)内有条纹衬衫一件,据不完全估计,是深蓝条纹的耶!!水洗蓝牛仔裤跟一双棕色鞋子(疑似road mate)此时伊将鞋脱下,露出好看修长的脚,在看一本不知什么文的书~~~

从北京时间23:35'上飞机到现在,该帅哥跟我已经有三次非常正式的眼神接触。

    第一次,是我的睡眠眼罩掉在我们俩中间的过道(很不幸,这一点我忘了说,我与心仪帅哥之间还横亘着可以逾越的“过道”,意思是我不能假装熟睡的枕在他好看的肩上,吼吼,不过这样的距离更有利于他看清我自然卷曲的美丽头发和因距离产生的美感不是?)帅哥以闪电一样的速度飞身附向地面,飞速拾起写着中文“吃饭时候请叫醒我”字样的眼罩,展颜微笑,露出雪雪白的牙齿——很好看的递给我(怎样是很好看,想象小S的招牌S型上车~)
     第二次,是我前排的女生睡意太浓,将睡毯“噗”的丢在地上。因我已经“英雄救美”,不,是“美人救毯”的提醒过她一次,就不好再作任何举动。“左手帅哥”见状又要捡,见我也盯着该睡毯,遂停止动作,警觉地望住我——我便也不甘示弱的望住他,心想:你只许给老娘一个人捡东西!大概帅哥被我眼神的凌厉or凌厉的眼神吓住了,到底还是败下阵来,谄媚的一笑,我便立刻还以向日葵般笑容(牙齿应该没有瓜子黑啦,hiahia)顺带搜索伊无名指有无戒指……
     第三次,是我拿出纸笔开始认真地书写我们的仙履奇缘的时候,也就是现在。此时我们大约飞行在圣彼得堡的上空(我曾经胡诌的名字,居然真的存在,文见《奶茶与鱼眼睛》)。此时气流作祟,颠簸不已,我的笔落在纸上,变作豆大的符号,前排有大闹想让我将之溺死的小婴……我叹息着,这叹息因许多的红酒有些微醺,在空气里回荡,大概还有些暧昧的意味,帅哥有半刻沉迷地望住我(我没有正视他神秘的黑色眼珠,只是用眼角余光啦,嘿嘿),大概也不是随时都有女生能掏出纸笔在一旁洋洋洒洒发疯样的写上万字——我偷偷得意,我猜他大约见惯了腿长兼欧码C罩杯、皮肤胜雪眼睛碧蓝的女生?然而也只是微微笑笑,并矜持摇头,他就露出雪白编贝齿,心无城府的笑还回来~
从我开始写字以后,帅哥就开始认真研读他那本不知是哪国文字的字典般的书(不会是哈里波特吧,阿拉伯文版)
哦,之前他也有要睡觉的打算,但是在那侧身仰八叉了一会就醒过来,我很想欠揍得问问,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否?嘻嘻。期间有空姐游荡——要写封批评信给lufthhansa,你们的空姐怎可如此见色忘义?她……她她,她竟然走到我的帅哥面前用英文问:你是不是很爱喝气泡酒?——哈哈哈哈,遗憾的是,“我的”帅哥,他没听懂!还有,最终,他也没喝完他的气泡酒。我自大笑三百声——等下,我说的Danke,你应该理解伐?

北京时间03:50'.
在以上的一个小时里,帅哥专心看书,我专心写字,我们没有眼神交流,我相信,他用余光看到了我以瑜伽姿势盘坐在小小的位子上。但是他不鸟我!!!你~好吧,一来露出我没穿袜子的裸体脚趾,二来……臭死你……与此同时,劲敌空姐同志卖掉了若干画册上的免税商品,面露勤勉的得意微笑,而且也似乎忘记了我们这一排的F座有个如此英俊不可方物帅家伙。我休息下,准备以明亮的眼眸示众,我的众——只得该帅哥一个耳~

……
…………
此处省略3,000字,描述口水横流鼾声四起怎么也睡不实姿势千奇百怪的——大睡

北京时间09:45'.
我依然不知道帅哥的姓名。生平第一次,是我想要主动的结识异性而不是反过来,我骂自己,你真够孬。可是——
可是,又便怎样?
喝过咖啡,一起吃意面,喝了红酒,再吻别?

还是偷偷的在他睡得时候,拍张照片,就好像欣赏梵高的画,美到令人心自黯然的忧伤
这样的美,远远望着,比较妥当。

北京时间10:05'
在浦东机场熟悉的出口,他远远回望过来,人群中,出类拔萃的男子,给了我一个温暖的,美丽的,微笑。

—完—

17 August

说点什么

different meaning of title,up to you how to understand.
Coz I don't really know what I'm gonna say and why.
飞行了……12个小时,来到遥远的这一端,经过不无冒险真枪实弹的Frankfurt——依旧是凉萧萧的空气,热情的丑人儿s.
这次的小小旅馆有地种海的味道,乳白色涂布的强,海蓝的桌椅,偏生这个周三的晚上有人在大摆婚宴,更加重浪漫几许。有人在明亮的充满美食的大厅里张望,不会是落魄的新娘前男友吧?我就轰轰隆的拖着箱子绕过层层修饰过的回廊,载进温暖的小床。
我该说:我回来了?还是,我又来了?
窗外安静开放着从紫色到藕粉的花,渐变演绎绚烂,早餐的房间,有只硕大的苍蝇,也却唱着快乐的歌。酒鬼所在的地方必要有酒馆,Paulaner赫然映入眼帘,hoho,已可想象淡金香槟轻轻入口的美味了~
这几天,怎么总是有人提及婚事?
飞机上邻座的“阿妈”体型的女生不过比我大一岁,却有19个月大的小女婴,魂牵梦系。也并絮絮阐述婚姻是陷阱的真理,但是话里行间流露的:其实单身也挺好的~~我就皱着眉,也和挺~~~是什么意思?她说她的一个朋友比我大一岁的因为嫁不掉过着很不快乐的生活。为什么?单身就要心存芥蒂,就要郁郁寡欢么?那么婚内暴力,家庭冷战,婆媳不和呢?哪个要更不快乐一些?
然而怎么嫁?嫁给谁?以前苏姐曾很语重心长地说不要结婚太早。我想自己不是个善于经营的人,如此漫长而琐细的工作大概是我一辈子都不得要领的吧。
我不是一阵风的属性,也不是扎实的土壤。我不想孤单,却想一个人。
独立而相互体贴的生活——大概是可遇不可求的吧。有相同品味的人,总是性相近,习相远。
人,刺猬科,性贱,味酸,可作药引,呵呵,引出的无外乎没有悬念的人生。
没有悬念的人生,有什么意思?
那边厢,林忆莲的歌声渐远:女人独有的天真和温柔的天份,要留给深爱你的人~
在你吻他之前,你确定,他就是那个Mr.Right么?
10 August

再见小谢

谢从前掌管着一个乐队。和一群不大不小有时癫狂的fans。
谢的脸总是酷酷的,不爱说话,偶尔会笑,但也酷。所以更多的小女生就迷恋他。尤其我们又是个以出产有才无貌之智慧女性闻名的理工院校。
听他在八舍前练琴,据说还牵着小白兔,人家溜狗,他溜兔子。看兔子一排排把草皮啃光。那个时候,谢瘦的仙风道骨。谢跟男木木和女木木都是朋友,而我,站在圈外,遥远的望着,不置评论,也无从热爱。
那个时候。应该是上世纪九十年代。
有些人注定是有缘份的。
后来工作,跟木木们断了联系,却不知怎么总是有谢的消息,只是谢应该从来不晓得我。据说那时候的谢更加有“万”的风范,也有固定的女友,上演铁血青春的恋歌,不无惨烈,却也鲜活。这是我的印象,谢应该是讷言而激烈的人吧。
再后来,谢结婚了。跟一个正常的女子,有了人间烟火的家。他的乐队大概人也换了不少,他却越来越有经验的样子,让我一直阵阵惊讶,预备看张楚们结婚后寂寂无声,预备看才子落入凡间从此江郎又或者旧时堂前燕的风光不再……
 
上个礼拜。大连啤酒节。我们的关机酒。每个人脸上也荡出醇醇醉意,不由自主嬉笑开颜。
谢穿了桔色Tee,牛仔中裤,摇晃着,来到我们中间。因为他要负责后期音乐的制作。
斜对面的他是几年中离我最近的时刻,携着看似平凡温婉的妻,说不咸不淡的笑话。在有人介绍起我的时候,温和笑问,木木可还有联系?听说还在南京。
我的心里不是没有惊雷,然而也就淡淡了。他原来也不是冷酷的性子——只是温暖藏在内心深处。
彼时,我的旧球鞋里有淘气的沙,雾霭霭海边只有几颗小星,我用沙埋了啤酒瓶,这样再拿出来喝的时候,也不知到底有多少酒。天黑,风大,水气潮湿,然而有旧情谊。
谢还是一幅瘦瘦的样子,却在眉眼间有了人间的幸福与平凡。
据说他们夫妻养了一只先天耳聋的猫咪,每当他有演出,猫咪就趴在音箱上大睡——大约他的摇滚精神竟是这样融入了生活吧。
 
过去的年代,总是开始唱歌,后来在走。
年代久远后,歌依然有人唱,唱歌的人,在天涯。
温暖,只在心中。
 
谢,平安幸福;
木木,幸福平安。
8 August

让我做个狐狸精。

从大连回来,整个人松弛一圈,黑一倍,颓废一光年。
现在是马不停蹄的奔忙,下个礼拜要去遥远的德意志,人估计在松弛一圈,黑一倍(或者黄一倍),大概会振奋回来吧。
一周的时间,车站居然换了地方,在长寿路娇艳的阳光下,我TMD居然没有看见半块车站的匾——in my old place.我今天穿了墨绿的Tee,浅墨绿的纱裙,白色高跟些,跟一个很类似鸡蛋筐的包包,没有任何名牌,哦,内衣不算,香水不算。伪装成淑女的一只妖精逡巡在白日的街头。是一只有点肥的妖精。
shit~
狐狸精法术无边。大约不仅懂得迷惑人,更加明白众多厉害道道,譬如穿墙,譬如飞翔。
我不行,只好忍住脚痛与交通的滥,咒骂换牌子的人不留下任何活口,走向有可能是的另一处站牌——想着那部自己看来很搞笑的自任主角的电影。
那天跟小强同志说:我要是再出一张专辑,再写本书不就是影视歌多栖明星么,哈哈,听得人无不为之动胃~
看来,我离狐狸精还差一大节~没有魅惑的本领呢。
加油吧。
最主要我还想早上可以不化妆,不用乘公车就直接上班。那才是狐狸精的大本领吧。
 

Wines of Kilimanjaro

職業
居住地
興趣
能够呼吸的就不能够留在身旁。